凌敏 四川法治报记者吴显云
7月13日下午13时40分许,在资阳市雁江区沱三桥桥头处,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执勤女警吴静放下手中的酒精检测仪,怀抱着一名小女孩坐在路边阴凉处,画面极其温馨......
原来,为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辖区道路交通路畅人安,资阳交警直属一大队沱东中队近期顶着酷暑,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7月13日下午13时40分许,沱东中队在沱三桥桥头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拦下一辆车头油箱处搭载着一名小女孩的川M号牌两轮摩托车。经查,驾驶人严某,资阳市雁江区人,持有“D”型机动车驾驶证。经酒精呼气检测,严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2mg,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由于天气炎热,小女孩满头大汗,吴静见状随即将小女孩抱至路边阴凉处,为其拭去汗珠,并向小女孩讲解简单易懂的交通法律法规知识。
执勤交警对驾驶人严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解了摩托车违规搭载孩子、未佩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危害;并暂扣了严某两轮摩托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为了保证爷孙俩安全到家,沱东中队民警随后驾驶警车将严某及其孙女送回了家。严某感激万分,并表示以后一定不再酒后驾车,时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