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法院荣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

  
2021-07-15 18:41:48
     

黄荷 吴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7月15日,记者从安岳县法院获悉,中共资阳市委、资阳市政府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该院荣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该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立足审判职能,严惩黑恶势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筑牢平安之基。

依法严厉打击,实现“案件清结”。敲响全市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第一槌、全市涉恶势力犯罪第一槌、全市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第一槌,近三年,共受理涉黑恶案件10件72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件、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6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犯罪案件1件,并成功办结省督办案件——张某敏等18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狠抓“打财断血”,确保“黑财清底”。扎实有序开展“黑财清底”工作,通过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的财产排查,对可供执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依法执行“黑财清底”刑事财产刑案件3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928029.84元。

发送“司法建议”,推促行业治乱。为强化扫黑、除恶、治乱有效衔接,聚焦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先后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共计七份,并加强跟踪协调,切实推进整改,有效推动了重点行业、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强化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扫黑除恶相关信息,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流动宣传车深入乡镇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邀请相关媒体全程报道涉黑恶案件庭审情况,将安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推向新高度。

该院将再接再厉,攻坚克难,准确把握扫黑除恶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