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仕超 王淅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一起女儿帮父亲偿还赔偿款的事在自贡市自流井法院上演。女孩此举不但令申请人深受感动,也让参与调解该案的法官感慨不已。
原来,在今年1月29日,李某秀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被蔡某明驾驶的三轮车撞倒,李某秀致其受伤。2月6日,李某秀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经交警认定,蔡某明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与肇事者蔡某明在交警大队经过三次协商,均未达成赔偿的一致意见,死者家属将蔡某明起诉到法院。
自流井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判断该案可以适用调解平台先行调解,遂将案件第一时间推送到了调解平台。
调解员了解到,肇事者蔡某明自身家庭条件并不宽裕,儿子身体有病未成家,女儿出嫁后刚生育小孩不久,面对巨额的赔偿,一家人愁苦不堪。而死者家属对赔偿金额不愿做出让步。
调解员一边耐心向肇事者释法明理,一边则向李某秀家属讲明肇事者的家庭情况。经反复调解,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初步意见,同意由保险公司赔付18万元,肇事者赔付19万元,但赔偿款需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付清19万元赔偿款对肇事者来说十分困难,调解员与肇事者的女儿取得联系,再次向其阐明此次事故中的法律关系,女儿决定借钱帮父亲支付赔偿款。几天后,肇事者及家属借钱筹齐了款项,各方当事人在自流井法院家事调解室达成了调解协议。
据悉,2021年以来,自流井法院共向调解平台推送案件793件,调解成功179件、正在调解165件,调解成功率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