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 广安1名女性驾驶人被终生禁驾

  
2021-07-29 18:58:39
     

周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7月29日,记者从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一女驾驶员驾驶三轮摩托碰撞被害人后驾车逃离现场,岳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胡X学犯交通肇事罪,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胡X学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0年11月24日,胡X学(女)驾驶川XM1017三轮摩托车从岳池县沿岳武路向武胜县方向行驶,15时23分该车行驶至乔家镇廖家石坝公交站路段时,碰撞被害人李XX后,驾车逃离现场,造成李XX受伤经治疗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岳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胡X学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2021年5月28日,岳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胡X学犯交通肇事罪。根据规定,7月2日,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胡X学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广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以此为戒,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牢固树立守法意识,珍爱生命,文明出行。

编辑:谢梦吟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