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倩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6月4日,自贡市贡井区法院为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诉源治理站点调解员及人民陪审员进行集体培训。
贡井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龚玉和强调:充分提高人民陪审、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调解员知识技能培训;提升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
行政庭、民庭法官围绕《民法典》相关知识内容和多例具有指导性的调解成功案例,着重针对婚姻家庭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调解实务进行详细讲解;立案庭法官就诉非衔接、人民调解协议及其效力、司法确认程序等进行详细说明并对人民调解平台操作方法进行讲解及现场操作。
参加培训的学员人民表示,培训内容解答了他们在调解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对今后的调解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和指导意义,要将所学知识运用到陪审、调解工作中,积极发挥自身的优势化解矛盾纠纷。
本次专题培训是贡井法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促进了法官与人民陪审员、调解员的工作交流和配合,提高了大家的业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