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攀枝花市检察院立足民事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6月8日,一名当事人冒着大雨来到攀枝花市检察院向承办检察官赠送锦旗,并表示感谢。
2021年3月,该院第四检察部受理了前进镇村民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经了解申请人王某辉和被申请人王某艳是亲兄弟关系,2016年双方因土地、房屋问题发生纠纷,经村委会、前进镇政府和司法部门多次调解,均未果。接手该案件后,承办检察官李莉审查案件后认为该案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并未存在任何违法行为,该案审判程序及适用法律均没有错误,但因该案复杂、敏感且申请人家里情况特殊,李莉决定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切切实实的解决问题。
该案申请人系一名全身瘫痪的植物人,其居住房屋为60年代修建的土墙房屋,由于年久失修,该房屋已面临倒塌危险,其妻想重新修建房屋,但因与其弟弟家的矛盾纠纷一直未化解,所以其弟弟家一直不配合。为了不让王某辉家修建房屋,其弟弟让家中年迈几乎丧失行动力的母亲住进家里一间同样破旧且面临倒塌的房屋中。由于攀枝花雨季临近,两家房屋随时有被大雨冲倒的隐患,房屋一旦倒塌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为了及时地化解兄弟两家的矛盾,避免危险的发生,李莉先后4次下村协调处理,同时联合村委会、前进镇政府、仁和政法委共同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在李莉的耐心释法说理下,双方终于认识到各自的问题并达成了和解,王某艳一家愿意配合其哥哥一家修建房屋。至此,这起10年房权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攀枝花检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