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伴猎捕"石蚌"63只 会东三男子被刑事拘留

  
2021-06-10 15:54:08
     

记者10日从会东县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局森林警察大队查获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吴某某、刘某某于近日在没有办理相关狩猎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会东县姜州镇民德村3组“管沟”(小地名)处河里面和鱼塘里面使用电筒照射用手抓捕的方式,猎捕称俗"石蚌"的野生动物63只,经野保部门鉴定,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为双团棘胸蛙。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被会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该案是近年来会东县公安局首次查获的非法猎捕双团棘胸蛙案。在此,会东公安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十三届全国人大党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内容明确规定,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请广大市民珍爱健康、远离“野味”,严禁一切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李贵英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