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元香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近日,富顺县法院代寺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是80岁的宋婆婆丈夫婚后共生育5个子女,丈夫去世后独自生活,宋婆婆行动不便,无其它经济来源,子女之间因私下关系不睦,引发赡养上的矛盾。经村委会调解,5个子女承诺支付赡养费,但宋婆婆的长子2021年开始未再支付赡养费,婆婆将5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到宋婆婆某家了解情况,考虑到此类赡养纠纷在农村地区较为典型,具有较好的普法教育意义,法庭决定将庭审现场前移至原、被告所在地进行公开巡回审理,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
开庭当日,童寺镇天池湖村社干部和50余名群众现场旁听。为尽可能化解家庭矛盾,法官窦雨对被告方耐心释法明理,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释疑解惑。指明子女应尽到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希望子女换位思考、言传身教。被告当庭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在法官的主持以及旁听群众的见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窦雨结合该案情况向旁听群众宣讲《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内容,从子女的法定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护、维权方式及途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现场群众要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同时提醒老人,如果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次巡回审理让现场群众直观感受庭审过程,收获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