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乾和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为打击毒品犯罪,铲除社会“毒“瘤,6月16日上午,成都市新津区法院对一起贩卖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在新津区禁毒办组织下,50余名新津区普兴中学师生旁听了案件的审理过程。
开庭前,检察官和法官向前来参加旁听的师生们讲解毒品的危害和禁毒知识,让学生们对毒品种类及危害有初步的了解,并带领学生们参观了禁毒宣传展板、散发禁毒宣传资料。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贩毒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参加旁听的学生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对案件审理有了更为直观的了解和认识,也从被告人的经历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远离毒品的重要性,希望今后能有更多这样的机会,进一步丰富法律知识,提高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