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接受社会监督,维护涉案未成人的合法权益,6月9日,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就董某某寻衅滋事一案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副检察长陈醉主持,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董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事实、董某某的法定及酌定从轻、减轻量刑情节、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各位听证员在全面听取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董某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同时,陈醉副检察长及三名人民监督员对董某某的父亲围绕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及成因、如何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等方面开展了亲职教育,董某某父亲深受触动,表达了对听证人员的感谢及今后一定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引导孩子做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面对听证人员的深切关怀和父亲的触动表态,董某某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考察期的各项规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
此次不公开听证,强化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推动了附条件不起诉程序规范化、决策科学化。今后恩阳区检察院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高的履职能力,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
田雪丰 雷耘苏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