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公安局长带队宣讲 “三个规定”

  
2021-06-17 11:26:30
     

杨俊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6月15日,荣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任伟率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相关负责人到县交通运输局和县金融工作局、县政府办,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任伟讲清了“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政策界限、有关典型案列、重大意义以及抓贯彻落实的成果作法和取得的成效。

任伟指出:“三个规定”是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驶职权、维护法律权威的制度安排,是构建防止司法干预的“隔离带”,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是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是确保廉洁司法的“防火墙”,同时也是保护司法人员的“护身符”。“三个规定”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有力保障。“三个规定”是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对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任伟强调: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落实好“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如实记录报告“三个规定”重大事项,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有力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强化内部宣传发动,引导党员干部知晓“三个规定”,自觉遵守“三个规定”,切实为执行司法公正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