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法院院长宣讲“三个规定”

  
2021-06-17 11:34:30
     

杨欢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6月15日,荣县政法系统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团第二分团团长、荣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胜带领宣讲团成员到荣县住建局、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三个规定”集中宣讲。

李胜向与会人员讲解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并结合相关案例,适用范围、领导干部职责要求、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情形、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加深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理解和认知。

此次宣讲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层次清晰,既有文件精神解读,又有典型案例剖析,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宣讲结束后,参会人员签订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