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占父亲工亡补助金还割腕威胁母亲 高县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缓刑

  
2021-06-18 22:28:25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宜宾高县人王某在其父亲王某全死亡后,独占父亲工亡补助金244462.5元,不赡养仅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的母亲还以“假离婚”逃避执行。被母亲申请强制执行后,又以割腕等行为威胁,要求其撤回执行申请。虽然母亲最终出具了谅解书,但司法权威不容侵犯,6月18日,高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决王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据了解,在执行过程中,虽然经查控王某名下无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但根据其占有使用亡父王某全的银行卡账户流水显示,王某已通过转账、现金提取等方式将全部工亡补助金转移。王某居无定所,经执行法官多次传唤、电话通知,王某拒不到庭。执行人员调查到,朗某仅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王某在父亲王某全去世后,不仅不履行对母亲朗某的赡养义务,反而强行独占其父工亡补助金。在朗某起诉后,王某与其妻子熊某办理离婚登记,熊某在离婚登记两月后以个人名义购买房屋一套,在房屋登记完成仅一周后,双方又办理复婚。

执行人员认为王某的行为涉嫌故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便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公安机关受理后,立即对王某采取控制措施。案件侦办过程中,王某又以割腕等行为威胁其母,要求其撤回执行申请。虽然母亲出具了谅解书,但王某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法院遂依法作出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的判决。

编辑:谢梦吟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