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2021-06-22 09:52:11
     

李涛 双锦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石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召开前夕,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主任会议拟提请任命的7名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主任(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县人民政府提请任命的3名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本次考试内容涉及宪法、组织法、监督法以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旨在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推动拟任命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树立法治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


让拟任命的领导干部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在走上岗位后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领导干部任前监督的主要目的。一直以来,石棉县人大常委会以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为己任,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认真执行干部任前监督工作,严格落实《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提请任命人员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对拟提请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以衡量其是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公共法律和相关法律基本知识。

据负责本次考试工作的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石棉县自2012年建立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以来,每年根据新制定、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不断丰富完善任前考试内容。此次考试内容涉及面广,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计分方式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目前该项工作已顺利完成。参加考试的拟任命人员全程遵守考试纪律,按考前确定的评分标准,10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参试人员对考试成绩均认可,考试成绩已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并向提请任命机关反馈。

6月18日,石棉县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10名拟任命干部均在会议上通过表决并进行了宪法宣誓,正式任命到相关岗位任职。

编辑:谢梦吟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