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反贪局长”豪言“一切都能办” 原是劣迹斑斑的一名不法分子

  
2021-06-22 09:59:32
     

彭文波 宋君常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我是反贪局局长退休的,各单位都有铁哥们儿,兄弟是社保局的,侄儿是邮政局局长,我这啥事都能办。”在富顺西湖塘边的茶馆里,年过六旬的邓某正侃侃而谈,一众茶友听得入神。

老唐是茶馆的常客,正愁女儿在乡下卫生院上班想调回县城,赶忙结识这位“贵人”,在三番五次请托并送上6000元红包后,这位“贵人”终于肯帮忙,豪言“一切都安排妥当,下个月就办手续,直接在家等调令”。

一边是老唐满怀期待在家等调令,殊不知这位“贵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6000元早已挥霍一空,而这位“贵人”其实是个五保户,没有任何家属,且无业多年。

这是富顺县法院近日审结的诈骗案件中的犯罪情节,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自称退休干部可以为他人代办养老保险、安排进国企等形式骗取财物934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经庭审查明,2015年5月,邓某在富顺县板桥镇认识何某后,谎称能够帮其购买到社会养老保险,先后多次共计骗取何某51400元。2020年4月份,邓某在富顺县一茶馆认识了余某,后谎称认识自贡邮政高管,能够帮忙安排余某的儿子以及朋友邓某的儿子进邮政上班,共骗取余某36000元。2021年3月5日,邓某在西湖塘边的茶馆喝茶时,谎称能够帮被害人老唐的女儿调动工作,骗取老唐6000元。以上所得钱款已被邓某挥霍。3月29日,被告人邓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查明,邓某在1978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983年因犯强奸罪、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可谓是劣迹斑斑。庭审中邓某对诈骗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罪行,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富顺县法院综合考虑以上情况,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邓某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官提醒,被告人用假冒退休干部的形式取得被害人信任,进而实施诈骗,原因是抓住了被害人贪小便宜、妄想走捷径的心理。希望广大群众警惕各类“馅饼”,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买房钱、奶粉钱,切勿急功近利、心存侥幸。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