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孜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忠武和执行局局长冯禧等一行四人前往成都邛崃市执结了一起信访疑难案件。此案的圆满解决,标志着甘孜县法院执行“大会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甘孜县法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吴某某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黄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执行局干警先后4次“总对总”“点对点”查控、2次奔赴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传统查控,发现除位于甘孜县的备案在黄某某名下的22套烂尾楼商品房外,均没有发现黄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黄某某已将22套商品房转让给第三人拉某某。
甘孜县法院对备案商品房进行了预查封,但申请执行人吴某某及其代理人认为应当现场查封,表达了对法院执行处置工作的不理解。为给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一个交代,树立法律权威,甘孜中院执行局和督查室对本案启动了“一案双查”,经过周密细致的调查,认为本案程序公正、处置合理,不存在问题瑕疵。
为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猜疑,甘孜县法院启动重大、疑难、信访案件“领导包案、限期结案”机制,更换了本案承办法官,
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召集到邛崃市法院商事审判庭,为三方搭建起“面对面”交流平台。彭忠武通报了甘孜中院“一案双查”调查报告,冯禧详细分析了财产状况、争议焦点、执行程序、法律后果等内容,经过近10小时反复讨论、协商,先后讨论了5个不同方案,三方当事人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甘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