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赴桂 押回涉案车辆

  
2021-05-06 15:07:36
     

工作很累且有风险,但结案后精神上很充实很快乐,这就是执行法官的日常。近日,泸州市纳溪法院执行干警在提前做好相关预案及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远赴广西百色,斗智斗勇,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

四月的天,说变就变,警车刚上高速,大雨便哗哗的下了起来,雨点“使劲儿”的砸在挡风玻璃上,加上骤起的狂风,使得执行干警们乘坐的警车在高速上显得有点儿“摇晃”,但他们不能停留,因为案情紧急,早一秒到达现场或许形势就大为不同,而这一趟疾驰源自申请人的一通电话。


“刘法官,你好!因我公司在罗某某货车上安装有GPS定位系统,现已明确该车辆停留在广西百色某石场,请求你们立即赶往现场扣回车辆!”该案系挂靠经营合同纠纷,申请人泸州某物流有限公司系从事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等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罗某某系川E号货车的实际车主,并将该货车辆挂靠在申请人某物流有限公司经营。因被执行人罗某某购买该车辆时资金不足,故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了贷款,后因资金周转困难,遂请求申请人代为还贷和垫付涉案货车的保险等费用。2019年7月16日,经双方结算,被执行人罗某某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借据一张,该借据载明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等内容。因还款期限已届满,被执行人罗某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经申请人多次催收未果后起诉至纳溪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但罗某某依旧拒不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未查得其名下有除该车辆外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电话联系罗某某进一步获知,该货车系罗某某与另一合伙人共有,对于申请人提出的以该货车抵偿债务的方案,罗某某表示认同:“抵就抵嘛,反正我现在也拿不出钱来,但是车被我的合伙人王某开走了,我也不知道在哪里”,申请人遂通过定位系统查找到该车具体位置并联系执行局,接到线索后,承办法官急当事人所急,立即向局、院领导汇报案件情况,经领导审查批示后即驱车出发,车上,他们反复研判可能出现的情况及应对措施。


经过长达数小时的奔驰,执行干警一行抵达广西百色并与车辆现有控制人王某取得了联系,于情于理于法细致分析了该案情况,王某同意与执行法官会面。考虑到石场工人众多,担心出现聚集阻拦的情况,法官提出于次日凌晨五时在石场见面:“案子本身与你无关,我们担心会面影响你的正常工作,因此希望赶在工人上班前当面聊一聊”王某表示同意。

第二日一早,双方如约会面并见到了停留在石场大坝内的涉案货车。王某无奈的说道:“因为这辆车,我和罗某某之间也是纠纷不断”,承办法官表示理解并告知王某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辆车因涉及与挂靠公司的纠纷,因此必须开回泸州进行下一步处置,经法官耐心释法明理,王某情绪逐渐平静,但提出石场老板有意购买,只是出价不高,面对这一突然出现的情况,为避免横生枝节,因申请人手中持有该货车的备用钥匙,执行法官遂安排其先行将车辆开走。


执行工作是对执行法官体力的考验,也是一场斗智斗勇的较量,临场应变能力关系着能否执行成功。执行工作没有固定的方式、方法,执行就是抢时间,错失任何时机都可能致案件无法执行,在这场跨省异地扣押中,纳溪法院执行团队谨慎镇定,情法并用,最终成功扣押车辆,眼见案款有了着落,该物流公司负责人心中悬着的石头落了地,激动的一再表示感激:“纳溪法院执行法官不仅有速度,更有勇有谋!为你们点赞!”

谢雅琴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