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继承养父留下的遗产?公证员帮忙取证解难题

  
2021-05-06 15:36:5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自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以来,为推进公证行业治理工作走深走实,成都市新津公证处坚持教育整顿与公证行业工作相结合,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载体,积极践行“执业为民”的服务理念,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近日,新津市民张某来到新津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时遇到难题。原来,张某的养父2015年因病去世后,遗留一套安置房,张某现在想要办理养父遗留的房产份额的继承公证。公证员接待张某并仔细询问后,了解到张某目前只能提供其养父的死亡证明,养母及养父的父母由于过世多年缺乏相关证明材料,养父生前也没有生育子女,只收养张某一个儿子,且收养时也未办理任何收养手续。

考虑到张某家情况特殊,公证员当即决定与张某一同前往其父生前所居住社区进行调查核实。公证员通过实地查看掌握相关证明材料,然后走访村委会相关负责人以及张某养父邻居进一步核实,准确掌握张某家庭情况,最终顺利帮助张某解决公证难题。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