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元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记者8日从雷波县公安局获悉,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雷波县公安局林林警察大队联合西宁派出所、雷波县林业局等单位组成工作组深入“罗汉笋”采集大山深处开展工作,精心护卫森林安全。
据民警介绍,从每年3月起,雷波县开始进入“罗汉笋”采集高峰期,大量群众进入林区采集“罗汉笋”,有的群众为节省时间、方便采摘,在林区搭建临时帐篷,悄悄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生火做饭,造成林区火灾隐患。结合近期周内发生的森林火灾,进一步做好辖区林区防灭火工作,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雷波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西宁派出所和雷波县林业局组成联合工作组,进入采笋人员密集区,对违规野外用火情况进行巡查,向“采笋人”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
此次巡查,联合工作组深入西宁派出所辖区桂花乡三望坡村月儿坝213林区,道路陡峭、山高林密,参加巡查的民(辅)警克服恶劣条件,加强林区防灭火相关知识宣传,进一步保障了辖区的林区安全。
雷波公安提醒:一时疏忽酿山火,终身遗憾责难逃。森林防火期内,林区禁止野外用火,进入林区请勿携带火源,守护绿水青山,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