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交警出实招 解决市民购物临时停车困难

  
2021-05-16 09:07:51
     

蒋波 吴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显云

5月15日,记者在乐至县公安局获悉,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该局交警大队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了“开门纳谏”、“开门评警”活动,立足岗位职能,从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用工作实绩接受群众评议。

交警大队在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大调研、大走访工作中发现,县城农贸市场,学校等场所周边市民临时停车需求大,临时停车位有限,导致群众出行不方便的困难,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反复研究方案,决定拟对市场附近临时停车采取限时停车的管理方式,提高临时停车位的周转率,方便满足更多群众临时停车需求。大队将市民购物临停矛盾最突出的城南街市场为试点,将市场入口千业路一侧增设市民购物限时30分钟临时停车位,供市民购物临时停车需要,设置了醒目的“市民购物专用停车位 限停30分钟 超时抓拍”字样的停车标志,拟将施划黄色专用临时停车位标线,依托路口电子警察,巡逻民警管控,市民监督等方式引导市民自觉遵规守时停放车辆。


下一步,大队将在试点的基础下,陆续对城东,城北市场等市场及学校周限时临停的管理推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放在心上、拿在手上、扛在肩上,扎实做好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地落实工作,在“优化交通组织、增设临时停车位、改进禁行措施、延伸服务触角、高峰延时保畅”等方面继续下功夫,以爱岗敬业精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走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乐至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设置临时停车位是为市民提供购物需要的临时停车服务,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严格按照提示牌标明的路段、时段有序停放车辆,大队将通过民警巡逻和电子警察限时抓拍方式,对长时间占用购物专用停车位及车辆乱停乱放行为予以处罚,希望广大市民共同遵守,切实发挥好专用停车位的最大作用。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