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 :检察院牵头  全县民企共商合规建设

  
2021-05-20 14:45:27
     

 

   陈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要求,5月17日,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会在荣县检察院召开。切实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探索企业合规检察监督,鼓励引导企业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


   荣县检察院检察长卓俊涛介绍了刑事合规建设的必要性和价值,汇报了荣县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开展刑事合规建设工作的成效,解读了该院起草的《关于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据悉,近年来,荣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领导下,不断强化服务民营经济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切实加强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工作的制度保障,强化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近三年来,该院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案件批捕 11件 16人,起诉45件112人,涉案金额902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591余万元,为护航县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检察保障。

    各企业负责人认为,依法治企最重要的是合规经营,对企业提升竞争力、转化为企业发展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是企业应对风险和挑战、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荣县企业合规管理监督委员会的26家成员单位领导结合单位的职能职责,对《意见》提出了制定合规管理监督委员会运行规则、议事规则、企业风险防控清单、定期召开企业合规联席会议、细化工作指引、多部门联合培训企业职工等10余条建设性意见。纷纷表示将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相关职能,全力做好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

    荣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施东良对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提出,司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都要认识到企业合规建设具有的预防、减轻、提升、法治四项功能,企业合规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制定企业合规的等级评定、合规有效性评价办法、适用情况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明确企业合规建设领导机构名称、成员构成、定位和职权,下设五个组指导企业合规。各类企业成立适宜规模的法务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指导和风险提示,共同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工商联及企业合规管理监督委员会26家成员单位领导,驰宇盐品、双龙陶业等7家企业负责人出席会议。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