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交警开展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活动

  
2021-05-20 16:22:35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近日,记者从德阳交警直属二大队获悉,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司法环境,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大队组织全体人员签订《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本次活动将督促大队全体领导干部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深入自查自纠,填报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自查表,形成书面报告。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对事故处理、办案换证等人员回避情况进行清理清查,对相关人员分别谈心谈话,要求相关人员按规定如实申请报告,办理相关事宜。大队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确保学习到位、领会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全员切实提高整治站位,持续在队伍深化警示教育,有针对性研究改进措施,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题责任,监督责任,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队伍。关于签订的《关于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倡议书》要求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严格遵守倡议书上相关要求,对不按规定纪律或者不如实记录的情况严肃处理,对已查处的违反“三个规定”的干警进行通报,形成纪律威慑,确保公正廉洁办案、执法。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