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全市检察机关“一二三三”工作法 开展重点案件大评查

  
2021-05-20 17:19:06
     

为助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结合四川省政法机关“万案大评查”工作要求,攀枝花市检察机关提前谋划、多措并举,以“一二三三”工作法扎实开展重点案件大评查专项工作,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成立一个专班

成立“重点案件大评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抽调全市各业务条线资深员额检察官组成评查工作专班,对全市检察机关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决定不批准逮捕案件、决定不起诉案件、改变公安机关定性案件、撤回起诉、判决无罪案件开展评查,建立重点案件评查台账,全面开展自查抽评和跨地区交叉评查。

落实两个方案

按照《四川省政法机关“万案大评查”活动工作方案》和《攀枝花市检察机关重点案件大评查方案》开展“万案大评查”和“重点案件大评查”工作,立足共性要求、定位共同目标,既以“万案大评查”为抓手深化教育整顿,又以教育整顿为契机做实“万案大评查”,做到两项工作相互借力、共同推进,确保一个目标两手抓,同步进,见成效。

采取三大措施

以统一业务系统为基础建立评查台账,通过实施三大措施,逐项逐案反复对照筛查,确保无遗漏、全覆盖。及时进行案件分析研判,初步拟定参评案件可能存在问题的风险等级,根据标准要求筛选出需进一步重点评查的案件范围。严格案件抽查标准,利用案件质量评查系统进行自查抽评。结合本地检察机关办案效率不高整治内容,重点对2020年以来两级院“案-件比”过高的案件进行跨院交叉评查。

抓实三个阶段

动员筹备阶段,建立全市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改变公安机关定性、撤回起诉、判决无罪等重点案件台账,准备好评查所需纸质卷宗和评查场地,推荐报送交叉评查人才,开展案件自评工作。案件评查阶段,开展包含常规案件抽查、重点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效率不高专项评查、队伍教育整顿重点案件专项评查、未成年刑事案件专项评查等。总结提升阶段,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明确整改措施、立行整改,对于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加强业务指导,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改效果。

攀枝花检察宣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