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法院审理一起网络炒股诈骗案

  
2021-05-21 13:36:18
     

 

冯紫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电信网络诈骗近年来呈现多发、高发态势,自贡市自流井法院审理的一起网络炒股诈骗案中,三名被告人因诈骗罪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年6月11日,被告人杨某从被告人林某某处获得被害人吴先生的电话号码和“某商贸”微信群等相关资料后,交给被告人彭某。彭某冒充专业炒股公司工作人员,向吴先生推荐相关炒股业务。在取得吴先生信任后,将其拉进“某商贸”微信群内,由群内诈骗人员向吴先生推荐“中信东方”APP,吴先生多次在该APP内充值“炒股”。 8月16日,吴先生发现该APP无法使用,相关工作人员也消失,在意识到被骗后报案,累计被诈骗60900元。

自贡警方通过大量侦查布控,在湖南、福建等地先后将被告人彭某、杨某、林某某先后抓获归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某2019年偶然进入一个炒股投资群,2019年至2020年9月期间,林某某通过微信等方式从上家处获取电话号码及“话术”等拉人进群的资料。林某某在明知有人利用炒股群实施诈骗的情况下,仍然充当一级代理,将获取的电话号码及“话术”等资料交给被告人杨某等二级代理。二级代理每成功拉一人进炒股群后,可从一级代理处获取20—30元不等的提成费。

2020年5月至2020年9月期间,被告人杨某通过从一级代理林某某处获取的相关诈骗资料,招募被告人彭某等人充当话务员,利用从被告人林某某处获得的诈骗资料拉人进群。话务员每成功拉入一人进炒股群后,从上家处获取20元的提成费。

庭审中,三名被告人都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林某某家属代其向被害人吴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了被害人吴先生经济损失40000元,被告人杨某赔偿被害人吴先生经济损失209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庭综合三人从犯、坦白、认罪认罚、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该案法官温馨提示,投资理财请务必认准银行或有资质的证券公司,请勿盲目相信网络上的“炒股专家”,请勿盲目下载好友、群友推荐的投资理财APP,二维码、直播间下载的投资平台都有陷阱,要在正规应用市场下载APP。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声称“有漏洞”、“知内幕”、“高回报”的都是诈骗。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