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朱佳琦
近年来,机动车排放污染一直是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成都作为全国汽车保有量排名第二的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刻不容缓。5月26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从即日起成都将持续大力推进淘汰老旧车工作。
26日上午,成都市龙泉驿区某回收中心集中销毁了100余辆国Ⅲ标准柴油老旧货车,其中既有成都市翼虎守护押运中心、中国邮政成都分公司、成都丰华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淘汰报废的,也有个人申请报废的。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国四以下排放标准的老旧车保有量约为50余万辆(其中,柴油货车保有量达到5万余辆),俨然已成为了机动车排放污染的“主力军”。经生态环境部门测算,如果将国Ⅲ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更换为国Ⅵ排放标准的同类汽油车,其单台车辆的挥发性有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可减排90%。
为深入推进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紧密配合。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机动车排放检测,通过外观查验和 OBD检查,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均采用统一检测限值,对柴油车增加 NOx排放检验,并成为检验是否合格的判定依据。而公安机关对经生态环境部门检查排放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强化路检路查,对于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注销老旧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将按照《道法》相关规定,顶格处罚。
为了成都有更好的空气质量,助力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不断增强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我们呼吁广大老旧车车主主动淘汰老旧车。同时,成都交警也将持续大力推进淘汰老旧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