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一男子从20楼扔衣物 涉嫌高空抛物罪被刑拘

  
2021-05-31 09:44:18
     

记者5月31日从会东警方获悉,近日,该局成功破获一起高空抛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5月27日8时许,会东县公安局鱼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明阳文苑小区有人高空抛物,损坏露天阳台玻璃及地板砖,请求公安机关查处。


接到报案后,该所立即行动,第一时间派民警赶赴事发现场展开调查,经查证,5月27日,0时至1时之间,家住明阳文苑小区的段某某因家庭纠纷,一气之下将家中化妆品、衣服、裤子、晾衣架等物品,从自家20楼的厕所窗户扔下,造成四楼两住户露天生活露台玻璃房玻璃、地板砖等物品不同程度损毁。

该案件是会东县首例高空抛物案,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居民居家时不要随便向楼下扔东西,以免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根据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因家庭纠纷,将家中物品从20楼扔下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之规定,涉嫌高空抛物罪。段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会东公安郑重的提醒广大市民群众,高空抛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广大市民要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养成文明生活好习惯,杜绝高空抛物,我们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

李贵英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