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
为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捕”行动,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3月23日,德昌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草局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检查与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查组首先到农贸市场,对场内水产品交易经营者是否落实原料进货查验有关要求,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进行检查,并向过往群众宣讲长江十年禁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教育群众不买卖、不使用长江野生鱼类、动植物等,鼓励群众发现非法捕捞线索及时举报,共同保护好长江生态环境。
随后,检查组对市场周边渔具销售店、餐馆进行了检查。要求渔具销售店积极参与到宣传队伍之中,对进店购买渔具的人员宣传好长江禁捕相关情况。餐饮单位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原料可追溯进货,要求禁止涉嫌销售、食用、加工长江野生鱼类的行为。
此次活动,检查了5家水产品交易店、3家餐馆、2家渔具销售店,对过往近400名群众进行了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商户和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营造了不敢捕、不想捕、不能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