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多次被家暴 蒲江县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1-04-07 12:01:21
     

结婚近5年,一女子多次遭遇丈夫酒后殴打,长期的家暴让她苦不堪言……今(7)日,记者从蒲江县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为其发出建院以来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从接到申请到发出保护令裁定不到24小时。


据悉,该女子叫陈某,她与丈夫何某于2016年3月登记结婚,这也是陈某噩梦的开始。婚后,何某经常对陈某进行辱骂、殴打。考虑孩子年幼,陈某一再忍让原谅对方,何某却变本加厉地对陈某实施家暴。今年3月21日,何某强行将陈某拖到山上进行殴打,造成陈某多处软组织挫伤。陈某十分惧怕何某,不敢回家,也不敢见女儿,终于鼓起勇气请求地方法院予以保护。

蒲江县法院在接到陈某的申请后,法院干警立即进行了走访调查,确认陈某有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形。随即蒲江法院制作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书,并向当地派出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传唤被申请人,当场向其宣读了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的禁令,有力震慑了被申请人的家暴行为。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家庭成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本案中何某曾多次酒后殴打陈某,陈某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存在。陈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如被申请人违反禁令,人民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办法官还表示,遭遇家庭暴力时,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祝凌 四川法治报记者 陈博 文/图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