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中心入驻糖酒会

  
2021-04-07 16:00:05
     

本报讯(记者 刘冰玉 实习生 廖安泰)4月7日,值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联合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天府新区公安分局、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单位,在第104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现场设立“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点并进行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


我看到有个商家的商标和我们产品商标很像,这种侵权吗?”现场不少商家前来咨询,据该院成都科学城人民法庭庭长钟珏介绍,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在糖酒会现场受理并审查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申请、知识产权纠纷立案申请,对于情况紧急、符合条件的诉前行为保全申请及时受理并作出裁定。同时,对于现场发生的商标、不正当竞争、著作权侵权等知识产权纠纷,该院还将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业调解员一同开展调解工作,积极进行诉源治理。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进行司法确认。

据悉,自2019年5月1日受理知识产权案件以来,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509件,涉及标的额1亿余元,平均审理周期67.61天。

【典型案例】

“泸州老窖”注册商标被侵权 获赔十五万元

“泸州老窖”在糖酒会期间发现某酒业产品涉嫌商标侵权,遂将其告上法院。近日,天府新区法院审理该起案件,判决Y酒业公司与Z酒类制造公司赔偿10万元,X酒业公司赔偿5万元,并且由该三家公司登报消除影响。

2019年3月在成都举办的“第100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期间,原告泸州老窖公司在成都市天府新区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14号馆展位,发现X酒业公司在展销涉嫌侵权的“泸牌老窖二曲酒”,Y酒业公司与Z酒类制造公司为该酒生产商。原告现场取得宣传册一份、名片一张、实物酒一瓶,遂公证保全证据,并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X、Y、Z公司。

天府新区法院认定“瀘牌老窖二曲酒”的包装、标识与“瀘州老窖二曲酒”高度近似,容易导致混淆,构成商标侵权,亦构成“不正当竞争”,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瀘州老窖二曲酒”125ml在淘宝某店铺中的销售单价虽不足五块钱,但泸州老窖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案件中的生产商、销售商攀附商标恶意明显,且展销行为发生在糖酒会,影响范围较大,法院判赔金额较高。对于糖酒会仿冒侵权高发乱象,法院将贯彻“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政策,加大打击力度。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