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一男子用“地笼”捞鱼虾被抓获

  
2021-04-07 17:50:51
     

赵彬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俞阳

近日,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天元派出所民警,在旌阳区天元街道歇月村五组石亭江河堤处,当场抓获一名非法利用地笼进行捕鱼的嫌疑人。目前,嫌疑人曾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移交到旌阳区农业农村局,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4月4日下午14时许,该分局天元派出所民警接到村民举报,称白天有名男子在石亭江河堤处疑似进行非法捕鱼的行为。接到报案后,派出所立即联系附近的巡逻民警赶赴现场查勘情况,但并没有发现进行非法捕捞的人,但民警从现场查看的情况分析,这里确实有人来从事过捕捞。

随后,民警继续对石亭江沿岸展开巡查,对周边的村民进行摸排走访。在走访调查中,一位村民向民警反映,当日13时许,发现一名身穿深蓝色外套、头戴灰色帽子的中年男子在石亭江河堤处捞鱼。随后,派出所经过情况分析后,一边组织警力针对辖区主要河道进行巡查,一边通知在石亭江河堤处巡逻的民警提高警惕,如果发现有人正在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务必现场将其抓获。

下午16时许,一名男子出现在石亭江河堤处,民警通过其着装判断,该男子极有可能是村民所说的那名在河道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民警没有打草惊蛇,而是暗中继续蹲守,当该男子拿出地笼捕鱼时,被民警现场抓获。经清点,现场起获地笼网、渔网各1条,渔获物包括江鱼20余条、江虾10余条。

经审查,曾某供述,自己家住广汉市南丰镇,平常也喜欢捞鱼,就想趁着清明节自己开车出去捞鱼玩;在经过朋友的推荐后自己便来到德阳市旌阳区歇月村五组,石亭江河堤处开始捞鱼;中途因有事,又不放心将打捞的鱼虾水桶放在河提边,便拿着离开了一段时间,随后,在处理完事情后,曾某便又返回事先选好的位置继续用地笼网捞鱼,没想到却被民警抓个正着。

据民警介绍,自今年3月份开始德阳市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全面进入禁渔期,在此期间天元派出所积极加强与渔业渔政部门的对接,开展经常性的巡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扣“三无”涉渔船只和捕捞网具,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相关犯罪,全力推进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警方也藉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对于非法捕捞行为,警方一旦发现将严肃查处。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