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娅青 唐春燕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
3月29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召开全省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四川省平昌县检察院办理的程某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受贿案,在全省查办的1415件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中被评为2020年全省十大典型案件之一。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食品生产环节的一个重要证件,是生猪等肉类产品进入餐桌的最后一道安全关。2020年4月,平昌县检察院在办理驷马镇原官方兽医周某某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中,发现未经检疫的生猪流向多个市场,给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同时平昌县农业农村局在2019年夏季全县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期间,未全面督促生猪产地检疫,对官方兽医监督管理、生猪调运管控工作不到位,针对以上情况,该院依法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严格执行生猪产地检疫制度,从严管控票证。
检察建议发出后,平昌县检察院全程跟进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跟踪过程又发现望京镇官方兽医程某某也存在异地“隔山开票”的违规情况,遂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将案件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查处。经县纪委监委调查,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程某某利用担任望京镇官方兽医的便利,在负责辖区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等工作中,接受外地生猪商贩杨某某、杨某、曾某等人请托,非法收受贿赂24.92万元,为上述人员伪造检疫合格证明347份,使异地未经检疫的3.47万头生猪流向市场。平昌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全面审查相关证据,有力指控犯罪事实,程某某被认定为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平昌县检察院积极制发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并严格按照办案规程及时跟进监督,把检察建议的下半篇文章做深做透,确保建议内容落地落实,坚决依法保卫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