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检察公开宣告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不起诉

  
2021-04-13 09:44:15
     

魏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富顺县检察院举行一起危险驾驶案公开宣告,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律师等。

原来,在2020年11月26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喝酒后驾驶机动车撞在路边的垃圾池护栏上,造成车辆及垃圾池护栏受损,无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四川联立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某某血液乙醇浓度为92.2mg/100ml。

富顺县检察院对陈某某危险驾驶案进行了不起诉公开宣告和训诫。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并进行训诫;参会的侦查机关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对更好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富顺检察院负责人介绍,本次不起诉公开宣告案件注重对被不起诉人的训诫教育。通过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案件,力求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