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合本院案件实际,开展为期两月的“涉民生涉民营企业专项执行行动”,多措并举,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江阳法院仅用4天时间成功执结了一起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泸州某物流公司向江阳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书有“心系百姓,执法神速”的锦旗,以表达谢意。
案情回顾
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3月24日,原告泸州某物流公司与被告泸州某有限公司就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在江阳法院达成调解,双方约定于2021年3月25日前,被告将20余万元的运输款及利息支付给原告,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支付该款,原告遂于2021年3月29日向江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涉及他案
被执行人账户被冻结
江阳法院立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报告个人财产信息。同时,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和关联案件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泸州某有限公司名下无存款、房产及车辆等财产信息,且在诉中财产保全时冻结的银行账户内只有零星存款。
为及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江阳法院执行干警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向其释明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等利害关系。通过沟通,被执行人告诉执行干警,本可以在案件调解结束后就将运输款及利息支付给申请人,但因涉及其他案件,公司账户被某法院冻结,因此无法按时支付。
法院调和促执结
20余万元案款4天到位
了解情况后,执行干警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通过调解,消除了双方的不信任感,被执行人主动将另案化解后,其账户解冻,江阳法院得以扣划足额案款,顺利将20余万元案款支付给申请人。至此,该案在4天内快速执结完毕,及时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江阳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权威性和执行工作的威慑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为全区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市场营商环境的优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江阳法院自2021年3月29日起开展“涉民生涉民营企业专项执行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已成功执结案件234件。
肖则兰 任燕 肖力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