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抢食客 餐馆老板划伤隔壁同行

  
2021-04-15 10:03:03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因争抢食客,成都市洛带景区一餐馆老板娘肖某用碎碗片将隔壁餐馆老板娘伍某划伤。昨(14)日,记者从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获悉,该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肖某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府兴街经营了一家家常菜餐馆,伍某在其隔壁经营一家主打乡村风味餐馆。2020年6月13日正好是一个周末,洛带景区游客较多。中午游客就餐高峰期,肖某、伍某都站在各自饭店门口招揽生意。因客源问题,二人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抓扯。期间,肖某情急之下捡起地面的一块碎碗片,将伍某颈部划伤,致伍某甲状腺切割伤、手部软组织损伤等部位受伤。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伍某所受伤构成轻伤二级。

7月23日10时许,肖某经警方通知,主动至龙泉驿区洛带派出所接受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7月24日,肖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7日被取保候审。随后,肖某向伍某支付赔偿金4.3万元,伍某于9月5日向其出具谅解书表示谅解。

龙泉驿区检察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对肖某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肖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主动提交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表示认罪认罚。

最终,龙泉驿区法院以肖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