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自贡市某公司与江苏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富顺县法院调解,江苏某公司支付自贡某公司通达沥青工程款317万余元及利息,2021年1月,自贡某公司依据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向富顺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富顺法院执行局通过全国总对总系统查询到江苏某公司名下有两百多个银行账户,其中有银行存款的账户达九十余个,但因该公司涉案众多,其名下除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专户外,其余账户均被各地法院司法冻结。
为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在首轮查询15日后提起了第二轮查询,列表分析有资金进出的账户冻结情况及轮候法院的冻结日期,推测部分大额资金账户或许有轮候的机会,于是依次轮候冻结了上述账户。又经过多次查询分析冻结账户资金额的变化后,逐账户从小金额试探能否扣划,最终从几十个冻结的账户中甄别出五个能扣划的账户,扣划后凑齐了申请金额,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申请方接到领款的电话后,激动的说道,富顺法院变不可能为可能的高效执行!该案通过执行法官细致地查询、分析、扣划账户,历时87天顺利执结,发挥了执行工作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