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法官“变”交警 实地勘察交通肇事现场

  
2021-04-19 12:42:22
     

万方 杨欢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荣县法院承办法官发现该案案情存有争议,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近日,承办法官前往肇事地点实地调查。


据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1月10日约6时许,被告人赵某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由荣县鼎新镇往龙潭镇方向行驶。6时40分许,被告人赵某某驾驶该车行驶至双石镇某村路段时,将相向而行的被害人撞飞至公路右侧外水塘内,致被害人死亡。被告人赵某某驾驶该三轮载货摩托车驶离现场。

焦点一:被告人交通肇事是否系逃逸?

焦点二:被告人是否系逃逸致人死亡?

承办法官荣县法院刑庭庭长虞应斗和合议庭法官、法警多次对肇事地点反复察看,以期寻得更多线索。虞应斗表示,只有通过对肇事现场的实地调查,才能查明真相,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