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萍 吴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显云
4月20日,记者在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曾某受贿一案,区纪委组织雁江区范围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分管项目的领导到庭旁听,开展了一场发人深省的“庭审式”警示教育活动。
据悉,曾某曾任四川省广甘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其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该高速公路某标段工程施工老板陈某在工程管理、协调关系、款项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前后两次共计收受陈某现金60万元。庭审过程中,曾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并在最后陈述阶段,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悔恨。此案将择日宣判。
此次“庭审式”警示教育活动,是雁江区人民法院与区纪委通力合作、齐抓共举的成果,给现场旁听人员带来了心灵上的震撼和行动上的警示。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庭审式”警示教育形式直观、感染力强,通过直面职务犯罪庭审能深切感受到腐败行为给党和国家造成的巨大损失,给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沉重代价,作为领导干部要自觉地防腐拒变,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纯洁性。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雁江区人民法院紧盯学习教育各项任务,积极探索警示教育新模式,结合身边典型案例,上好“警示教育庭审课”,持续强化警示效果,引导干警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