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检方:派员出席巡回法庭庭审支持公诉并开展禁毒宣传

  
2021-04-20 21:10:37
     

谭莉 刘乐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显云

4月20日,记者在乐至县检察院获悉,为推进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开展,该院指派检察官到回澜中学出席县法院巡回法庭庭审,依法对周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支持公诉并开展禁毒宣。


庭审中,公诉人逻辑严密地出示了全案证据,有力地指控了周某某犯贩卖毒品罪的事实。在发表公诉意见的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以周某某贩卖毒品仅获得一百元利润却面临六个月的铁窗生活并判处罚金一千二百元的案例,讲述毒品犯罪给本人、家庭、他人以及社会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告诫旁听师生既要远离毒品不被其侵害,也要积极发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投身禁毒人民战争,为创建无毒乐至贡献力量。庭审结束后,检察干警随即开展禁毒知识宣传,通过分发禁毒宣传资料、组织观看仿真毒品模具等方式让师生了解传统毒品、合成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等,进一步提升师生识毒防毒能力。

此次禁毒宣传采取实案庭审和庭后宣传并行的普法方式,既让师生们近距离体会了法律的威严,又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法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普法效果。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