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娟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富顺县法院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时启动交通事故一站式调处机制,帮助一伤者获得保险公司先期垫付医疗费。
3月26日19时30分左右,李某驾驶小型轿车将路边的树撞到,树倒下时将行人杨某刮倒,造成杨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杨某因伤情严重转入医院ICU治疗,且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县交警大队暂未能作出事故认定。李某已垫支医疗费120000元,车主李某及伤者家属均无力再垫付后期治疗费用。
在车主李某和伤者家属对后续治疗费一筹莫展之际,李某向富顺县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调处中心求助,富顺县法院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一站式调处机制,通过“调处中心保险工作群”由县法院与案涉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保险公司积极配合,当日向省公司报批手续,省公司在交警大队未出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同意按次要责任至同等责任在商业险范围内按比例垫付医疗费,次日便划拨第一批医疗费24000元,并承诺后续医疗费按实际产生进行垫付。杨某的后续治疗得以保证。
据悉,富顺县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调处中心成立后,将医疗费先行垫付流程前置,快速、高效解决人民群众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无力继续医治的难题,最大限度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