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假冒知名品牌四件套用于商业促销 侵权店家赔了15000元

  
2021-04-23 14:11:26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记者从4月23日召开的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情况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020年,宜宾市翠屏区某钻石店为商业宣传吸纳会员,在电商平台购买了假冒某驰名商标的床上用品四件套,附条件赠与在其店铺充值的金卡会员,被商标拥有方深圳市某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至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宜宾市翠屏区某钻石店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深圳市某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其他合理费用15000元。

法官说法:本案中被告利用原告公司注册商标的知名度,在网上以低价购买了非原告公司生产的标有原告公司注册商标标识的床上用品四件套,作为赠品,附条件赠与在其店铺充值的金卡会员,虽未直接售卖侵权商品,但其赠与行为也是一种商业促销手段,具有商业性质,从事实上侵犯了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谢梦吟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