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凉山州检察院推出“6+3+4”模式

  
2021-04-23 16:59:03
     

为切实抓好检察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凉山州检察院结合本州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实际,探索制定出“6+3+4”工作模式。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围绕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聚焦检察队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日常监督办案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大顽瘴痼疾及全省检察系统其他突出问题,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弘扬整风精神,坚持刀刃向内,敢于自我革命,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五个过硬”的检察队伍,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自觉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凉山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主要任务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堵点、影响检察队伍建设的难点,坚持以“6+3+4”模式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中央、省委确定的“六大顽瘴痼疾”;重点整治州委确定的“三项整治内容”;省州两级院确定的“四项整治内容”;以及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线索中反映的各类顽瘴痼疾,围绕“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目标,全链条发力、全系统整治,分类施策、靶向治疗,努力实现长期影响制约本地公正执法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基本得到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执法司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

主要内容

六大顽瘴痼疾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违规参股借贷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三项整治

家支家族干预、妨碍执法司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导致执法司法不公不严甚至违纪违法、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问题

在缉毒禁毒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包庇纵容甚至参与毒品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特权思想严重,纪律作风不严不实,“冷硬横推”、自由散漫,不担当、不作为、不能为,严重损害政法队伍形象等问题

四项专项整治

整治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判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治社区矫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治有罪不诉、有罪轻诉的问题

整治对新时代检察监督方式转变不到位、落实不主动、节奏跟不上,不敢担当,不善创

凉山检察宣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