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牟廷河
4月21日上午9时左右,南充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守押公司的押钞员送完钞票,从银行回到公司,班组押运人员例行对枪支进行退枪验弹,没有想到的是,此时意外发生,正在退弹检查的枪支走火,将同行的另一名押钞员48岁谭某击中,中弹后,押钞人员第一时间被送至南充市中心医院,因伤势严重,抢救不治身亡。
记者在医院处了解到,送来抢救的保安伤到股动脉,伤口很大。从救护车到手术室,医护人员全程对其进行复苏。急救室送到手术室,还没来得及手术,谭某就已经完全失去生命体征。
“目前死者已经安放在殡仪馆,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关押在一县上看守所,保安公司正在与死者家属谈判。”4月23日,南充农商银行相关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从该保安公司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肇事押运员是南充顺庆人,今年33岁。目前,保安公司正在与死者家属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警方透露,涉事押运员目前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刑事拘留。
南充农商行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押钞业务多年前就外包给专业押运公司,押运人员的管理、工资和考核,以及对枪支的管理均由外包公司自行负责。
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南充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2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保安服务,解款,尾箱库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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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查阅了相关规定,为加强对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管理,保障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正确使用枪支,2002年7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6号发布《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对押运枪支的使用、管理和保养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调查中。”嘉陵警方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