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吸毒前科男子非法种植罂粟被九龙警方抓获

  
2021-04-25 14:39:11
     

兰王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磊

正值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开花结果的季节,甘孜州九龙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抓捕一名吸毒前科人员时通过深挖审讯,获知该人员“自给自足”种植有罂粟。民警当场将罂粟铲除收缴,经清点,共铲除罂粟34株。



4月23日,九龙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发现一名吸毒前科人员在该县活动,遂与情指中心协同作战获知该人驾车离开县城前往二区方向。

禁毒大队民警随即联合乌拉溪派出所值班民(辅)警,连夜对该人员进行抓捕,并在乌拉溪鲁家湾挡获该人员。民警立即对该人员进行毛发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冰毒呈阳性,其对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通过连夜审讯深挖,获知该人员还种植有罂粟植株。获此情况后,该县禁毒大队组织警力前往调查,民警在其菜园里发现了罂粟,立即将非法种植的罂粟进行铲除,通过现场清点共计34株。

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

警方提醒:非法种植罂粟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