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熊勇
4月15日,洪雅法院柳江法庭诉前诉中灵活进行双向沟通,圆满调解了一起跨域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
▲新疆距洪雅近3000公里
新疆某公司因财务人员疏忽,误将工资发放至洪雅人李某账户,但李某一直拖延返还误发的工资,新疆某公司诉来洪雅法院。考虑到本案诉讼标的较小,且公司位于新疆,李某也在外务工。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双向沟通的形式进行调解。向李某释明案件性质及其应承担返还义务,同新疆某公司积极沟通反馈案件进程,传达被告意思。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协调下,李某同意将工资返还,新疆某公司申请撤诉。这起跨域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