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羊:检察官为被害人送来3万元司法救助金

  
2021-04-29 15:08:3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诗柯

“这笔钱来得太及时了,太感谢检察官了!”4月28日,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检察听证会,向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彭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3万元,助其缓解生活困难。


据悉,申请人彭某系家中主要劳动力,因遭人砍伤,经鉴定构成一处重伤二级、三处轻伤二级,住院治疗已花费数万元,且因伤无法外出务工,其父母分别因疾病和残疾缺乏劳动能力,家庭无稳定收入来源,生活贫困。

青羊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受理本案后,仔细查阅刑事案件卷宗,了解故意伤害案的详细情况,并前往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就嫌疑人名下财产状况进行了实地核实,确认了其没有赔偿能力的事实。为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检察官快速、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机制,决定依法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基本案情、救助审查情况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详细介绍。接着,人民监督员对申请人身体状况和家庭情况、司法救助标准、犯罪嫌疑人的刑罚和经济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详细提问,承办人逐一进行讲解回答。人民监督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集中评议,并当场发表评议意见,一致同意向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编辑:谢梦吟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