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明耀 彭屏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老板跑了,我们的工资也没了,还好有法院帮我们申请司法救助金,真的很感谢他们。”4月29日,在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新闻通气会暨执行案款、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16名农民工及1名交通事故受害者当场领到司法救助金10.3万元,连连向记者表示要“谢谢法院的同志。”
记者了解到,当天领到司法救助金的16名申请执行人均为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后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多方查控,法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申请执行人年龄较大、生活困难的情况,翠屏区法院决定向这16名农民工及1名交通事故受害者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0.3万元。当天,还有6名申请执行人领取到执行案款1458万元。
据悉,近年来,翠屏区法院严格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将涉民生案件、诉讼费减免等纳入司法救助范围,重点对农民工、贫困户、残疾人、生活困难、急需就医的当事人、信访人等实施救助。截止目前,已向23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795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