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超 刘冉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任
春节是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案件、事故高发期,乐山市公安自2月5日开始至3月5日,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切实落实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保证全市人民及游客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2021年2月5日,乐山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围绕“查问题、补短板、强基础、防风险、建长效”的工作目标,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严格督促企业落实烟花爆竹“三项制度”(烟花爆竹零售实名登记制度、烟花爆竹大宗异常购买报告制度、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点视频巡查制度)。
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启动高等级勤务,全体带班领导和值班备勤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并在一些可能的烟花爆竹燃放点增加巡逻人员,做到了及时发现、劝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此外,公安机关还通过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对全市402家烟花爆竹使用单位(批发单位11家、零售点391家)实行“日调度”,实时精准掌控全市烟花爆竹使用、流向信息,强化、督促经营单位落地落实烟花爆竹“三项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节日期间,排查发现隐患58处,现场整改23处,推送应急部门处理35处,形成了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底数清、情况明、隐患除、效果好的良好格局。在此过程中,烟花爆竹协会乐山督导组也将“三项制度”作为协会公约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到位或存在不当行为的,协会通过通报批评、减少配送数量、限制配送品种,或暂停配送烟花爆竹等方式予以惩戒,督促企业将各项制度、措施贯彻落实到位。
自2021年2月5日至3月5日一个月的时间内,为了在执法的过程中,与市民进行充分的沟通,全市公安机关还在街道、小区、车站、码头、广场等场所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片5216次、印发宣传资料2.8万份,利用多种媒介,向全市人民宣传禁限放政策提倡守法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全市公安机关出动警力5123人次,动员社会力量7216人次,查处12起非法储存案、2起非法运输案、2起非法燃放案,共计收缴烟花爆竹5000余件,同时及时制止携带鞭炮上山祭扫等不文明行为61起,有效防止了森林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