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朱佳琦
3月9日,记者从成都市武侯区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公开审理了16件危险驾驶罪案件,16名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三个月、罚金两千至六千不等的刑罚,其中两人被判处缓刑。被判处拘役的被告人被当场集中收押,集中带往看守所,接受处罚。
据了解,这16名被告人都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他们血液里的酒精浓度从每百毫升90毫克至200多毫克不等。有的被告人在行驶过程中,被交警临检挡获;有的被告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或者撞上了卷帘门、隧道墙体,造成了他人和社会的经济损失。更有甚者,发现交警设卡检查时,驾驶车辆加速逃离,或与副驾驶换座位,还有人竟通知妻子前来顶替……但最终,这些饮酒驾车者都没能逃过法律的惩罚。
武侯法院提醒大家,醉酒驾驶害人害己,不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损失,自身也因此锒铛入狱。所以,为了家庭幸福和他人安全,请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