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值、高收益、赚安逸、超稳定……这些诱人的房产广告,经常出现在消费者眼前,但它违法了!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房产广告主依法查处,作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1.5万元。
近日,金牛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巡查检查时发现,在一家房地产中介店铺外墙、入口等处都赫然张贴有“租约12年,年均回报率6%,综合收益8年即可收回投资”、“高收益、赚安逸、超稳定、赢未来”等字眼的户外广告,公开作出回报率的暗示,严重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諾”、第二十五条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況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房地产广告主违法承诺投资稳赚、宣传升值回报,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执法人员表示,这些出位的地产用语,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起,都不允许使用了。
对此,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广告主作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给予11.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