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法院深入基层 开展《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宣讲活动

  
2021-03-22 13:12:49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熊勇

3月17日,洪雅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晟,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良春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宣讲活动。


白晟同志一行先后前往将军镇保坪村、中保镇联合村召开《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宣讲会。宣讲会上,白晟院长详细讲解了《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颁布实施背景及具体内容。他强调,《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需要,是回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适应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更是总结我省多元解纷成功经验的需要,对调解工作尤其是基层调解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基层干部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将学习成果转化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李良春副书记指出,各乡镇、村社要加强对《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宣传工作,加强对调解人员和调解队伍的培养,务必将《条例》精神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是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的现实需要,更是主动适应社会治理变革,司法改革、升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全面落实依法治省的应有之义。洪雅县法院积极深入基层开展《条例》的学习以及宣传工作,也是强化“诉源治理”工作实质化、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